广州下月起开公司“零首付"
广州9月2日起开公司“零首付”,先拿执照再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仅记载经营项目类别,不再记载具体经营项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就《广州市商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6个区域内开展试点 据悉,广州市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于今年9月2日正式试行。张建华说,因为9月1日是星期天,所以从9月2日开始,广州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南沙新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6个区域内开展试点,并于明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领了执照再办许可证 张建华表示,除从事金融、电信等经营活动,以及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所有商事主体,一律实施“先照后证”。即: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对于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活动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该项改革,既方便了商事主体的设立,也方便了商事主体以自身名义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极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此外,张建华表示,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后,企业在所属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允许“一照多址”,不需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但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报经营场所信息。对于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以及专业园区内的企业,则允许“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可以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零首付”鼓励创业 此前,深圳在商事改革方面实行一元钱办营业执照,但张建华表示:“广州实行零元钱,营业执照等都一分钱不收。”张建华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即商事登记机关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该项改革,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首期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非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性规定,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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